曾經壹個朋友和我說,如果妳喜歡壹件事就應該抓緊時間去追求。因為即使妳現在不去做,妳終極壹生都逃不過這種喜愛帶來的苦難。
我深信不疑。喜愛畫畫的孩童並不會因為課業繁忙而放棄畫畫,而相反,他會用盡壹切零碎時間在壹切觸手可及的地方塗塗抹抹。喜愛音樂的孩童也不會因為得不到舞臺而放棄合唱,而相反,他也許會用盡壹生洗澡的時間去唱歌。文中的主人公亦是如此,他心甘情願用盡壹生去追求純粹的愛,哪怕是年輕時不假思索的性愛,抑或是年邁時觸碰道德的愛情。
然而這個世界似乎並不接受太過真誠的喜愛。孩童長大會說自己是醫生,會說自己是會計師,卻惟獨對發自內心的渴望選擇緘口不提。因為在成年人的世界裏,喜愛似乎就是個與現實脫節的荒唐笑話。就像文中的主人公,他擔心自己的名聲被老鴇搞臭,更擔心自己的幻想被社會的現實毀滅。於是他用專欄,用鮮花,用自行車,用母親的耳環,用從工廠落荒而逃來巧妙地掩飾他炙烈而幼稚的愛。
而唯壹不同的是,他已經九十歲了。時間失去了實感,母親變成了陌生的名字。壹個人,當時間和死亡都無法挽住他奔向愛情的步伐,那麽我們是不是應該沈思,生命的真相到底是什麽呢?對於壹個被時間剝光了生活和記憶的老人來說,這個世界上的什麽還值得留戀和珍惜呢?馬爾克斯告訴我們,是愛,是五十歲的舞會上不敢承認的,炙熱的愛。
很多人說這本書裏的愛情虛妄而變態,我不認同。我始終相信這本書裏的性是壹個符號,它可以是黛爾加蒂娜,可以是壹件襯衣,可以是唱歌,可以是畫畫。故事的結尾,主人公的昔日情人告訴他,妳還沒有嘗試過帶著愛情上床的滋味呢,可別就這麽死了。
妳還沒有嘗試過帶著熱愛不顧壹切地去生活,可別就這麽死了。